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划定,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其详细规模由国家档案主管部分或者国家档案主管部分会同国家有关部分确定。
反应地方文化习俗、民族风貌、历史人物、特色品牌等的档案,其详细规模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有关部分确定。
第三条 档案事情应当坚持和增强党的向导,周全贯彻党的蹊径目的政策和决议安排,健全党向导档案事情的体制机制,把党的向导贯彻到档案事情各方面和各环节。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档案事情,建设健全档案机构,提供档案恒久清静保管场合和设施,并将档案事业生长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本单位档案事情,推行档案事情主体责任,包管档案事情依法开展。
第五条 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世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治理,分级的详细标准和治理步伐由国家档案主管部分制订。
第六条 中央国家机关经国家档案主管部分赞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国家机关经本级档案主管部分赞成,可以制订本系统专业档案的详细治理制度和步伐。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增强档案宣布道育事情,普及档案知识,撒播档案文化,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第八条 国家增强档案相关专业人才作育,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设立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第九条 国家勉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小我私家等社会实力通过依法兴办实体、资助项目、从事自愿效劳以及开展科学研究、手艺立异和科技效果推广等形式,加入和支持档案事业的生长。
档案行业组织遵照执法、规则、规章及其章程的划定,增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提供行业效劳,开展学术交流和档案相关科普教育,加入政策咨询和标准制订等运动。
档案主管部分应当在职责规模内予以指导。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主管部分或者本单位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给予表扬、奖励:
。ㄒ唬┒缘蛋竿纭⒄怼⒈;ぁ⑹褂米龀鱿灾Ч;
。ǘ)对档案科学研究、手艺立异、宣布道育、交流相助做出显著效果的;
。ㄈ┰谥卮笤硕⑼环⑹挛裼Χ栽硕喙氐蛋甘虑橹刑逑滞怀龅;
。ㄋ模┙饕蛘哒涔蟮蛋改季韪业;
。ㄎ澹┩シ吹蛋钢捶ā⒐嬖虻男形鞫氛,体现突出的;
。┖憔么邮碌蛋甘虑,体现突出的。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分遵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一款的划定,推行下列职责:
。ㄒ唬┢局び泄刂捶ā⑿姓规则和国家有关目的政策,研究、制订部分规章、档案事情详细目的政策和标准;
。ǘ)组织协调天下档案事业的生长,制订国家档案事业生长综合妄想和专项妄想,并组织实验;
。ㄈ┒杂泄刂捶ā⑿姓规则、部分规章和国家有关目的政策的实验情形举行监视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ㄋ模┒灾醒牍一馗鞑糠帧⒅醒胫卫淼娜和抛橹⒅醒肫笠狄约爸醒牒凸裨褐笔羰乱档ノ坏牡蛋甘虑,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事情,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分的事情,实验监视、指导;
。ㄎ澹┳橹⒅傅嫉蛋咐砺塾肟蒲忠昭芯俊⒌蛋感畔⒒ㄉ琛⒌蛋感嫉烙⒌蛋甘虑橹霸迸嘌;
。┳橹⒖沟蛋噶煊虻墓式涣饔胂嘀。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分遵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二款的划定,推行下列职责:
。ㄒ唬┕岢怪葱杏泄刂捶ā⒐嬖颉⒐嬲潞凸矣泄啬康恼策;
。ǘ)制订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生长妄想和档案事情制度规范,并组织实验;
。ㄈ┘嗍印⒅傅急拘姓区域档案事情,对有关执法、规则、规章和国家有关目的政策的实验情形举行监视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ㄋ模┳橹⒅傅急拘姓区域档案理论与科学手艺研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布道育、档案事情职员培训。
第十三条 州里人民政府遵照《档案法》第八条第三款的划定,推行下列职责:
。ㄒ唬┕岢怪葱杏泄刂捶ā⒐嬖颉⒐嬲潞凸矣泄啬康恼策,建设健全档案事情制度规范;
。ǘ)指定职员治理本机关档案,并凭证划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ㄈ┘嗍印⒅傅妓舻ノ灰约跋虏闳褐谛宰灾巫橹鹊牡蛋甘虑。
第十四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事情职员,遵照《档案法》第九条第一款的划定,推行下列职责:
。ㄒ唬┕岢怪葱杏泄刂捶ā⒐嬖颉⒐嬲潞凸矣泄啬康恼策,建设健全本单位档案事情制度规范;
。ǘ)指导本单位相关质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统一治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凭证划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ㄈ┘嗍印⒅傅妓舻ノ坏牡蛋甘虑。
第十五条 各级种种档案馆的设置和治理应当切合国家有关划定。
第十六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顺应的专业职员,遵照《档案法》第十条的划定,推行下列职责:
。ㄒ唬┩绫竟莘值9婺D诘牡蛋;
。ǘ)凭证划定整理、保管档案;
。ㄈ┮婪ㄏ蛏缁峥诺蛋,并接纳种种形式研究、开发档案资源,为各方面使用档案资源提供效劳;
。ㄋ模┛剐嫉烙,施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功效。
凭证国家有关划定设置的其他种种档案馆,参照前款划定依法推行响应职责。
第十七条 档案主管部分、档案馆和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事情职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立条件,一直提高等案事情职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营业能力。
第三章 档案的治理
第十八条 凭证国家划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设档案事情责任制,确定档案事情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落实档案事情向导责任、治理责任、执行责任,健全单位主要认真人肩负档案完整与清静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制度,明确档案治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化等事情要求。
第十九条 遵照《档案法》第十三条以及国家有关划定应当归档的质料,由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内设机构网络齐全,规范整理,按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事情职员集中治理,任何内设机构和小我私家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的归档规模和档案保管限期,经同级档案主管部分审核赞成后施行。单位内设机构或者事情职能爆发重大转变时,应当实时调解归档规模和档案保管限期,经重新审核赞成后施行。
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认真所属单位的归档规模和档案保管限期的审核。
第二十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凭证国家档案主管部分关于档案移交的划定,按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吸收规模的档案,移交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二十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吸收规模的档案,移交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十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主管部分检查和赞成,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伸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的限期。已作废单位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
由于单位保管条件不切合要求或者保存其他缘故原由可能导致不清静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经协商可以提前交有关档案馆保管。
第二十一条 档案馆可以凭证国家有关划定,通过接受募捐、购置、代存、交流等方法网络档案。
档案馆通过前款划定方法网络档案时,应当思量档案的珍稀水平、内容的主要性等,并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相关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相关档案使用条件。
国家勉励单位和小我私家将属于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主要生涯价值的档案募捐给国家档案馆。国家档案馆应当维护募捐者的正当权益。
第二十二条 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接纳下列治理步伐:
。ㄒ唬┙ㄉ杞∪蒲У闹卫碇贫群筒樵氖褂霉娣,制订有针对性的清静危害管控步伐和应急预案;
。ǘ)设置相宜清静生涯档案、切合国家有关划定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有害生物以及温湿度调控等须要的设施装备;
。ㄈ┢局さ蛋傅牟畋鹌芳,接纳有用步伐,加以;ず椭卫;
。ㄋ模┢局ば枰涂赡,配备顺应档案现代化治理需要的设施装备;
。ㄎ澹┨謇蛋改柯嫉缺阌诘蛋覆檎液褪褂玫募焖鞴ぞ。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参照前款划定治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接纳步伐,包管国家档案馆依法吸收档案所需的库房及设施装备。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侵占、挪用国家档案馆的馆舍,不得私自改变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功效和用途。
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建设,应当切合适用、清静、科学、雅观、环保、节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并设置无障碍设施装备。
第二十四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期对本单位保管的保管限期届满的档案举行判断,形成判断事情报告。
经判断仍需继续生涯的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限期并作出标注。经判断需要销毁的档案,其销毁事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划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可以依托国家档案馆,对下列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中具有永世生涯价值的档案分种别搜集有关目录数据:
。ㄒ唬┗亍⑷和抛橹⒐衅笠凳乱档ノ恍纬傻牡蛋;
。ǘ)第一项所列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经执律例则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治理公共事务形成的档案;
。ㄈ┑谝幌钏械ノ恢獾钠渌ノ换蛘咝∥宜郊,由国家资金支持,从事或者加入建设工程、科学研究、手艺立异等运动形成的且凭证协议约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ㄋ模┕业蛋腹荼9艿那叭钜酝獾钠渌蛋。
涉及国防、外交、国家清静、公共清静等的档案的目录数据,其搜集规模由有关档案主管部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 档案馆和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为了网络、交流散失在外洋的档案、举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顺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效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分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海内外的单位或者小我私家赠予、交流、出售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复制件。
第二十七条 一级档案严禁出境。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应当经国家档案主管部分审查批准。
除前款划定之外,属于《档案法》第二十五条划定的档案或者复制件确需出境的,有关档案馆、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小我私家应当凭证治理权限,报国家档案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分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磨练放行。
档案或者复制件出境涉及数据出境的,还应当切合国家关于数据出境的划定。
相关单位和小我私家应当在档案或者复制件出境时自动向海关申报核验,并凭证出境申请审查批准意见,妥善保管、处置惩罚出境的档案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和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遵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的划定委托档案效劳时,应当确定受委托的档案效劳企业切合下列条件:
。ㄒ唬┚哂衅笠捣ㄈ俗矢窈拖煊Φ哪被婺;
。ǘ)具有与从事档案整理、寄存、开发使用、数字化等相关效劳相顺应的场合、设施装备、专业职员和专业能力;
。ㄈ┚哂邪艿蛋盖寰驳闹卫硐低澈桶懿椒。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效劳举行全程指导和监视,确保档案清静和效劳质量。
第四章 档案的使用和宣布
第二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遵照《档案法》的有关划定,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并同时宣布开放档案的目录。
第三十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建设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举行档案开放审核。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作废、合并、职权变换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会同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配合认真;无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认真。
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认真,并在移交进馆时附具到期开放意见、政府信息果真情形、密级变换情形等。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对档案开放审核事情的统筹协调。
第三十一条 关于《档案法》第二十七条划定的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经国家档案馆报同级档案主管部分赞成,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第三十二条 档案馆提供社会使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复制件取代原件。数字、缩微以及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复制件,载有档案保管单位签章标识的,具有与档案原件一律的效力。
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可以通过阅览、复制和摘录等形式,依法提供使用档案。
国家档案馆应当明确档案使用的条件、规模、程序等,在档案使用接待场合和官方网站宣布相关信息,立异档案使用效劳形式,推进档案盘问使用效劳线上线下融合。
第三十四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使用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保管该档案的国家档案馆赞成,须要时,国家档案馆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赞成。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管的尚未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需要使用的,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赞成。
第三十五条 《档案法》第三十二条所称档案的宣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果真档案的所有或者部分原文:
。ㄒ唬┩üㄖ健⑵诳⑼际椤⒁粝裰破贰⒌缱映鍪槲锏裙娉鍪;
。ǘ)通过电台、电视台、盘算机信息网络等果真撒播;
。ㄈ┰诠娉『闲痢⒉シ;
。ㄋ模┕娉鍪邸⑸⒎⒒蛘哒盘蛋父粗萍;
。ㄎ澹┰谡估馈⒄故局泄姘谏。
第三十六条 宣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凭证下列划定治理:
。ㄒ唬┥脑诘蛋腹莸,由档案馆宣布;须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赞成后宣布,或者报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分赞成后宣布;
。ǘ)生涯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单位宣布;须要时,应当报经其上级主管部分赞成后宣布;
。ㄈ┦褂檬粲诠宜械牡蛋傅牡ノ缓托∥宜郊,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单位赞成,均无权宣布档案。
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宣布,应当凭证约定治理;没有约定的,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的赞成。
第三十七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凭证事情需要和社会需求,开展馆藏档案的开发使用和宣布,增进档案文献出书物、档案文化创意产品等的提供和撒播。
国家勉励和支持其他种种档案馆向社会开放和宣布馆藏档案,增进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
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八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增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起劲推进电子档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妄想,增强办公自动化系统、营业系统归档功效建设,并与电子档案治理信息系统相互衔接,实现对电子档案的全历程治理。
电子档案治理信息系统应当凭证国家有关划定建设,并切合国家关于网络清静、数据清静以及保密等的划定。
第三十九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接纳治理步伐和手艺手段包管电子档案泉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切合以下条件:
。ㄒ唬┬纬烧摺⑿纬稍硕⑿纬墒奔淇扇啡,形成、治理、整理、归档、保管、移交等系统清静可靠;
。ǘ)全历程治理切合有关划定,并准确纪录、可追溯;
。ㄈ┠谌荨⒔峁埂⑴渚靶畔⒑椭卫砝绦畔⒌茸槌梢厍泻瞎娣兑。
第四十条 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凭证国家档案主管部分有关划定,按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移交吸收网络以及系统情形应当切合国家关于网络清静、数据清静以及保密等的划定。不具备在线移交条件的,应当通过切合清静治理要求的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
档案馆应当在吸收电子档案时举行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清静性等方面的检测,并接纳治理步伐和手艺手段包管电子档案在恒久生涯历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清静性。
国家档案馆可以为未到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所划定的移交进馆限期的电子档案提供保管效劳,涉及政府信息果真事项的,遵照《档案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划定治理。
第四十一条 档案馆对主要电子档案举行异地备份保管,应当接纳磁介质、光介质、缩微胶片等切合清静治理要求的存储介质,按期检测载体的完好水平和数据的可读性。异地备份选址应当知足清静保密等要求。
档案馆可以凭证需要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实现主要电子档案及其治理系统的备份与灾难恢复。
第四十二条 档案馆和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古板载体档案数字化事情,应当切合国家档案主管部分有关划定,包管档案数字化效果的质量和清静。
国家勉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文字、语音、图像识别事情,增强档案资源深度挖掘和开发使用。
第四十三条 档案馆应当起劲创立条件,凭证国家有关划定建设、运行维护数字档案馆,为差别网络情形中的档案数字资源的网络、恒久清静生涯和有用使用提供包管。
国家勉励有条件的机关、整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提升本单位的档案信息化水平。
第四十四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分应当制订数据共享标准,提升档案信息共享效劳水平,增进天下档案数字资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分共享使用事情。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分应当推进本行政区域档案数字资源共享使用事情。
第六章 监视检查
第四十五条 国家档案馆和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期向同级档案主管部分报送本单位档案事情情形。
第四十六条 档案主管部分对处置惩罚投诉、举报和监视检查中发明的或者有关部分移送的涉嫌档案违法的线索和案件,应当实时依法组织视察。
经视察,发明有档案违法行为的,档案主管部分应当依法予以处置惩罚。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档案主管部分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任免机关、单位提来由置建议。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实时将处置惩罚效果书面见告提来由置建议的档案主管部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应当增强档案行政执法步队建设和对档案行政执法职员的教育培训。从事档案行政执法事情的职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章 执法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档案馆违反国家划定私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吸收规模的,或者不凭证国家划定开放、提供使用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向导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单位或者小我私家将应当归档的质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事情职员归档的,或者不凭证国家划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责令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向导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单位或者小我私家侵占、挪用国家档案馆的馆舍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分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向导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工业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肩负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档案效劳企业在提供效劳历程中明知保存档案清静隐患而不接纳步伐的,档案主管部分可以接纳约谈、责令限期纠正等步伐。
档案效劳企业因违反《档案法》和本条例划定受到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信息遵照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的划定予以公示。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验步伐》同时废止。